为进一步做好基金会数字化建设,提升捐赠服务体验,提高捐赠票据使用效率,北京邮电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启用电子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以下简称电子捐赠票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18日起北京邮电大学教育基金会启用电子捐赠票据,不再使用纸质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电子捐赠票据印有北京市财政票据监制章和北京邮电大学教育基金会财务专用章,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捐赠人在完成捐赠后,可通过提供以下信息向基金会申领电子捐赠票据:票据抬头、汇款信息或截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箱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送至基金会邮箱或致电基金会工作人员。基金会对捐赠信息核对无误后,将电子票据发送至捐赠人预留邮箱。
三、捐赠人可自行查询和下载电子捐赠票据,并可登录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http://pjcy.mof.gov.cn)查验电子捐赠票据真伪。
四、为保障捐赠人合法权益,请捐赠人在捐赠完成后三个月内申领电子捐赠票据。他人不得冒领,不得侵犯捐赠人合法权益。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北京邮电大学教育基金会。
联系电话:010-62283278,电子邮箱:buptef@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教育基金会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