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二届二次理事大会审定意见修改并经二届二次理事长办公会终审通过)
为使本基金会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严谨高效,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1.0 工作通则
1.1 以促进北京邮电大学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为宗旨;
1.2 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理事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会的决策机构,理事长办公会为议事机构,秘书处是执行机构;
1.3 公务活动中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为办事原则;
1.4 内部决策议事各抒己见,决事民主集中,重大事项投票表决。
2.0 理事会
2.1 理事会是本会的决策机构,执行《章程》对理事会的各项规定,其主要职责是议决以下重大事项:
●章程的修改;
●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2.2 理事会每年召开3次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2.3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2.4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2.5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3.0 理事长办公会
3.1 理事长办公会是本会的议事机构,对理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讨论研究以下工作事项:
●审议基金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审议基金会的工作计划和规划;
●审议/审定基金会的大/中型活动方案;
●审定理事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传达有关精神,部署/总结推进基金会工作;
●审定基金会的办事机构;
●组织有关基金会工作专题研讨。
3.2 理事长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理事长主持。
3.3 出席人员有正副理事长、监事长和正副秘书长等。
4.0 秘书处
4.1 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经理事会通过的决议由秘书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募集资金;
●管理使用好基金;
●合法、安全、有效地运作资金;
●资助与北邮的建设和发展相关的公益项目;
●受理捐赠并举行相应的礼遇活动;
●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指导,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负责《北邮教育基金会》网页的维护更新;
●负责处理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4.2 基金会日常工作实行基金会与校友会“两会”秘书处“合署办公”的运行模式。逐步形成“合署办公,交叉任职,统一部署,各司其职”的目标模式。
4.3 秘书处一般坚持每周一次的内部工作与学习例会制度,努力营造“勤奋、热情、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使基金会工作协调有序,更具活力。
5.0 附则
本《工作规则》经2005年3月23日北邮教育基金会二届二次理事会审定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授权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